山东开展专项行动严打食品药品违法犯罪
本报济南5月13日讯 记者今天从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上获悉,即日起至10月底,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突出重点、主动出击。在食品领域,重点打击制售病死猪及其制品、生猪屠宰环节打针注水、私屠滥宰等严重危害肉及肉制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制售伪劣、假冒注册商标的酒类违法犯罪;制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西布曲明等药物成分的“保健”功能食品犯罪;通过传销、会销等手段使用低价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群体钱财的违法犯罪;制售假劣、含有隐性禁用成分、有效成分不达标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违法犯罪。在药品领域,重点打击制售抗肿瘤类、抗生素类、益肾壮阳类、疫苗类假劣药品犯罪;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风湿病等慢性疾病类假劣药品犯罪;“医保回收药”犯罪以及通过互联网、跨国等方式制售假药犯罪。
行动期间,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将对重点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坚持大案牵引,集中优势警力专案攻坚,全力侦办一批重大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加大与行政监管部门、互联网大数据企业等的深度合作,实现对制假售假原材料供应、包材印制、生产销售、运输储藏、联络销售等全环节的精准打击,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推动专项行动纵深发展。
近年来,全省公安、检察机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坚持主动出击,有力惩治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犯罪势头得到明显遏制。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3149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979人,办理公安部督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10起。